中房网讯(亚晨/文)回顾7月,中房网(微信公众号:zhongfangwang)分别从“政策、行业、市场、土地、金融、企业、声音”等七方面带您一同回顾当月发生的房地产大事件。
政策
入选事件
韩正: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重点任务
三孩配套政策落地: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优惠政策
国办: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住建部约谈银川等5城
八部门:力争3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全国房地产政策变动监测报告(2021年7月)
7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在出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要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重点,明确保障对象,着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保障,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坚持“保基本”,以小户型为主,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建立科学的租金定价机制。因地制宜,以人口净流入城市为重点,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详情]
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据悉,《决定》从组织实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多个方面对三孩政策的实施进行部署。[详情]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其中《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全方位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其重点是减轻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企业负担,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房源供给;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意见》明确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将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据悉,此类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工作,由住建部和有关省级政府共同督办。
7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发布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中房研协测评研究中心监测统计,2021年7月地方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42条,较上月略有增加。其中,宽松性政策11条,紧缩性政策20条,中性政策11条。全国多地加码房地产市场调控,紧缩性政策占比再次提升,房地产政策环境持续从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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