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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廉租房补贴明年不再“一刀切” 将分档拿补贴
日期:2013年11月22日 浏览[2055]

记者昨天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获悉,明年1月1日起,合肥廉租房保障“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同时还将实行分档补贴:保障范围内,收入越低的将拿越多补贴。合肥市推行廉租房、公租房“两房并轨”,肥西县308户保障房居民将首尝“螃蟹”。

  廉租房保障“门槛”降低

  合肥市廉租房保障条件中,除规定申请家庭成员须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外,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人均住房面积是两大“硬指标”。最初,合肥市能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为“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家庭人均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经过几次调整后,目前这两个“硬指标”已放宽至“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84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此次,合肥市作出决定,将进一步降低保障“门槛”:从2014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中的申请家庭收入标准线,调整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每月为1272元,其他准入条件维持不变。

  廉租房家庭将分档拿补贴

  合肥市还将同时对廉租房补贴发放形式进行改革,将采取分类保障的方法,将保障对象按收入标准分为三类:最低生活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920元,每月为410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8856元,每月为738元;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5260元,每月不高于1272元。

  三档保障家庭拿到的补贴将不再一样。家庭收入越低,补贴越多。具体租金和补贴标准目前房产、物价等部门正在调研,最后将向社会发布。目前,合肥市对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取全市统一的租金,对特困残疾人群适当减免,未来实行分档补贴将更体现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