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安徽建筑房产网
电  话:0551-62607458
网   址:www.anhuifj.com
地   址:合肥市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2楼

  当前位置:房地产头条
安徽三部门通知: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迁并
日期:2013年11月5日 浏览[1095]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在转发国家相关三部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时要求,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

  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应修缮加固。各地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记者吴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