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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维新”南京婚前房加名征税难实行叫停
日期:2011年8月30日 浏览[1244]

      28日,到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市民发现:婚前房产加名,暂时不用缴纳契税了!“前两天不是还说没明确,不一定的吗?怎么现在又说法变了?”实际上,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关于婚前房产收税问题,南京已经换了3个不同的说法。这让市民感觉有点“无所适从”。

  【8月23日】南京地税局:“今天开征”

  8月23日,快报记者采访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确实从今天开始征收。”他解释说,夫妻婚后要对婚前房产加名,这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此事,至此“南京地税局表态加名要收契税”,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

 
 【8月24日】南京地税局:“等总局文件”

  到了8月24日,税务部门突然“改口”。当天记者接到了南京市地税局发来的一份通稿,“一切解答以通稿内容为准。”通稿中说,“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据了解,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

  
【8月25日】税务总局:“短期难推行”

  8月25日,事情又有了新变化。《新京报》报道称,针对南京地税局表态要等待税务总局文件的说法,税务总局方面回应:“暂时未听说内部着手研究该政策实施意见。”税务总局方面还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不难推断,南京等地的做法,或已遭到税务总局内部“否定”。

 
 【8月28日】房产交易大厅:“暂不征收”

  记者欲就税务总局的这番说法再次征询南京市地税局的意见。不过记者始终未能联系上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但就在28日,南京市房产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已经“变”了:“现在肯定是不收。至于以后收不收,以上面的文件为准。”